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屏東縣林邊鄉仁和國小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
109年08月03日校務會議通過
(一)學生使用行動載具,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使用外,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則。
(二)使用時應注意禮儀,切勿影響他人或騷擾他人隱私。
(三)學生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活動,應經導師同意及管理。
(四)使用時間應適宜,以符合視力保健原則,並尊重智慧財產權及遵守校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。
(五)學校教職員應尊重校園使用管理規定及注意使用安全,並考量使用場域、方法的合宜性。
(六)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應在不影響學校上課及師生課程教學下使用。
五、學校定期宣導有關資訊素養、網路禮儀、上網安全等議題,並給予師生行動載具使用之正確方式及人體保健(視力、聽力或電磁波應用 等)相關資訊。
六、 管理方式:
1. 上課期間,家長若臨時有事需要聯絡學生時,請打電話到學校,由學校轉知導
師或者通知同學。
2. 學生必須善盡保管自己攜帶的行動載具,行動載具遺失或損壞須自行承擔保管
的義務與責任。
七、 違規處理:
1.學生違反使用行動載具規範時,所攜帶之行動載具必須立即繳交導師或教導處,
暫時代為保管,俟當日放學後,再領回。違反上述規範,經勸導仍累犯達三次者,
則向家長說明學校管理規範後,由家長領回行動載具。
2.其它未按規定使用行動載具(例如:偷拍、錄音、錄影、上網 …等等),所攜帶
之行動載具必須立即繳交導師或教導處,暫時代為保管,俟放學後,再行領回,
經勸導仍累犯達三次者,向家長說明學校手機管理規範後,由家長領回行動載
具。
八、本規範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人:謝孟錦 教導主任:鍾文悌 校長:馮厚美
屏東縣仁和國小 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載具申請書
本人子弟 就讀仁和國小 年 班, 已確實清楚學生於校內使用行動載具之相關規範,現擬申請於校內使用行動載具,並願意遵守學校訂定之行動載具管理規範及處置措施。此致
屏東縣仁和國小
申請人簽名: (家長或監護人)
與學生關係:
聯絡電話:
導師簽章:
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
屏東縣仁和國小 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載具申請書
本人子弟 就讀仁和國小 年 班, 已確實清楚學生於校內使用行動載具之相關規範,現擬申請於校內使用行動載具,並願意遵守學校訂定之行動載具管理規範及處置措施。此致
屏東縣仁和國小
申請人簽名: (家長或監護人)
與學生關係:
聯絡電話:
導師簽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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